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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山市新汉高塑胶制Kaiyun 开云品有限公司被罚款6万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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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山市新汉高塑胶制Kaiyun 开云品有限公司被罚款6万元

发布时间:2023-09-16 12:51:31人气:

  开云 开云体育开云 开云体育Kaiyun App下载 全站Kaiyun App下载 全站Kaiyun App下载 全站【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:粤中南头执罚字〔2023〕248号】,涉及中山市新汉高塑胶制品有限公司。

 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》第四十五条“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和服务活动,应当在密闭空间或者设备中进行,并按照规定安装、使用污染防治设施;无法密闭的,应当采取措施减少废气排放”的规定

 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》第八十五条第一款第(四)项、第二款“有下列行为之一的,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令停止违法行为,限期采取治理措施,消除污染,处以罚款;逾期不采取治理措施的,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以指定有治理能力的单位代为治理,所需费用由违法者承担:(四)向水体排放、倾倒工业废渣、城镇垃圾或者其他废弃物,或者在江河、湖泊、运河、渠道、水库最高水位线以下的滩地、岸坡堆放、存贮固体废弃物或者其他污染物的;有前款第三项、第四项、第六项、第七项、第八项行为之一的,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。有前款第一项、第二项、第五项、第九项行为之一的,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;情节严重的,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,责令停业、关闭”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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